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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编写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根据税收隶属关系向所在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认真审核,联合行文向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申请资金补助。税收隶属关系所在地无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可直接向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申请。
2、项目申报时限
申报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31日,逾期不报,视同放弃。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截止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海洋与渔业局。
3、本项目申报指南(附件部分)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530室
联系人: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与法规处 梁晓丹
联系电话:0591-83338557
电子邮箱:fzsfgc@163.com
附件:2018年福州市市级渔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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