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69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发2023年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细化安排方案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25号),经我局2023年第7次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拟切块下达永泰县省级“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奖励资金5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5月19至5月25日)。如有异议,可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
联系部门及电话:
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83335190
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83301470
市海洋与渔业局资源处:8353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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