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市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榕财农指〔2023〕10号)及现阶段摸排结果,为组织实施好2023年我市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水质监测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经我局2023年第7次局务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根据《2023年福州市水产养殖排放口监测工作方案》,计划切块下达相关县(市)区90万元,用于支持相关县(市)区开展纯水产养殖排放口监测,其中,下达罗源11.8万元、连江13.6万元、马尾3.5万元、长乐9.0万元、福清42.1万元、闽侯2.4万元、永泰4.6万元、闽清3.0万元。下达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抽检补助资金10万元,由技术中心开展随机抽检工作。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5月19日至5月25日)。如有异议,可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
联系部门及电话:
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83365267
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83301470
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资源与发展处:83323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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