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资源养护,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从源头规范我市渔具制造、维修、销售行为,打击制售禁用渔具和不符合规格标准渔具的违法行为。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拟订了建立渔具制售行为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
现就上述通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讨论,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于2023年7月11日前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
1. 邮寄地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邮编:350002,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4楼。
2. 传真:0591-83318334,传真件请注明“关于建立渔具制售行为长效监管机制的意见建议”。
附件: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建立渔具制售行为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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