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2023078
项目名称:渔业船舶检验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一:
标的的名称:渔业船舶检验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1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接到现场检验任务后,按要求对每艘渔业船舶现场检验任务指派至少2名分别具有船体、机电检验经验的验船师负责实施现场检验等,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二:
标的的名称:渔业船舶检验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2
数量:一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接到现场检验任务后,按要求对每艘渔业船舶现场检验任务指派至少2名分别具有船体、机电检验经验的验船师负责实施现场检验等,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至 2023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传真至本公司或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传真:0591-87848515 ,邮箱:fjczxzb@126.com)。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1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开户名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1905045810601。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合同包一、合同包二:
预算单价(元/艘/年):2000
(二)由于本项目为试点工作,预算金额为20万元,根据成交供应商报价,预算金额使用完毕,本项目合同终止。
(三)申请人具体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响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人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
5.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是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响应人须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7.响应人须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响应人须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9.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第五章),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区5号楼4层
联系方式:张华宗13905018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陈韦楠、陈伟圣、叶妙桃0591-83308367/86216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陈伟圣、叶妙桃
电 话: 0591-83308367/86216748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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