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具体执法项目 | 依据 |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 审核重点 |
| 1 | 行政处罚 |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四)作出较重行政处罚的(渔业案件: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万元、对公民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的;海洋案件: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条、五十九条;《福建省重大海洋违法案件会审工作规程》等 | 拟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草案、案件调查报告等 | (一)本机关是否具有管辖权; |
| (二)程序是否合法; | |||||
|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 |||||
| (四)定性是否准确; | |||||
| (五)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 |||||
| (六)当事人基本情况是否清楚; | |||||
| (七)处理意见是否适当; | |||||
| (八)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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