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满足日常工作需要,需面向社会租用轿车、商务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等车型。服务期为2025年11月-12月。
三、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控制总价为2万元,服务期结束或总价用完本项目合约自动终止。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车辆经营许可证、银行开户证明、职工社保缴费、完税证明以及相关资质证明,具有五年以上汽车租赁服务经营经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租赁车辆必须为本公司所有(禁止私人车辆挂靠),车辆的交强险等险种及年检均合法有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车况性能、卫生情况良好,外观内饰整洁美观,车身不得喷涂商业广告。
3、租赁车辆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承诺所提供的服务车辆的购置年限应不大于3年,且行车公里数不大于5万公里;车辆已购交强险、乘客意外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国家规定购买的车辆相关保险,提供的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5、租赁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证照齐全、安全行驶),必须选派责任心强且有5年(含)以上驾驶经验的司机;服从安排、服务意识强。
6、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用车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时,提前一天进行预约,供应商必须按要求安排车辆,累计三次无法完成预约服务的供应商,我单位可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照本次报价顺延补充确定其他供应商。临时紧急用车能在30分钟内响应并安排租用车型到指定场地。
8、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报价,报价包含服务所涉及的一切与项目相关事项产生的所有费用,应包含车辆全额保险、购置乘客意外事故险、车辆座位险、年审、检修、过路费、停车费、燃油、税费、用餐费等一切费用。如中标方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方负责,招标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2025年度租用社会车辆采用公开比价方式进行采购。各供应商按我中心给出的市内包车限价报送优惠折扣,同时报送不高于我中心给出的超时、超里程价(附件1),我中心组织评标小组对报价进行评审,限价折后最低价者确认为中标供应商。
六、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价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报价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单位完税证明、公司从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汽车经营许可证以及供应商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2、车辆租赁报价表(附件2)。
3、对响应服务时间、资格条件中第4及第5点作出承诺。
报价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在截止日期前邮寄至我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双湖二路1号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251035
附件1:车辆租赁限价表
附件2:测算表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
2025年11月3日
附件1:车辆租赁限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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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限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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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
市内包车(元) |
超时(小时/元) |
超里程(公里/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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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 |
750 |
5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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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车 |
800 |
50 |
5 |
|
中巴(19座) |
900 |
8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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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29-34座) |
1000 |
80 |
8 |
|
大巴(45-55座) |
1200 |
9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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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市内指的是福州市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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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车型市域包车每天限100公里、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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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内用车超时超公里均有,只加收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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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车辆租赁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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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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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
市内包车(元) |
折扣 (%) |
折后市内包车(元) |
超时(小时/元) |
超里程(公里/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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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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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车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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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19座)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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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29-34座)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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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45-55座)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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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请对市内包车进行折扣报价,同时报送不高于我中心限价的超时、超里程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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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内包车是指福州市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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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上车型市域包车每天限100公里、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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