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花鲈、鲢、鳙苗种增殖放流活动的公示
时间:2025-07-31 09:48
 为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拟于2025年8月5日增殖放流花鲈、鲢、鳙苗种,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供苗单位:闽侯县祥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闽侯县闽香科技水产开发有限公司

2.放流时间:2025年8月5日

3.放流品种、数量、规格

花鲈,数量为12万尾,规格≥5cm;

鲢,数量为40万尾,规格≥12cm;

鳙,数量为5万尾,规格≥12cm;

4.亲体来源和鱼苗技术人员

花鲈为海区捕捞人工自繁自育。

鲢、鳙为长江引进亲本人工自繁自育;

苗种技术人员:陈志援(祥丰公司)、王斯清(闽香公司)。

5.放流水域

闽江水域马尾段。

放流期间,禁止在放流海域从事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的和破坏放流苗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6.验收组和监督组成员

现场验收组专家:  健、翁蓁洲、张善霹

现场执法监督组陈路瑜、杨  

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91-83335190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7月30日

来源:海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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