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海渔规〔2023〕10号)之《福州市水产养殖奖补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2025年市级水产养殖奖补资金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因素分配法资金需求摸底
1.摸底项目。水产尾水治理项目(试点),重点支持鳗鱼养殖、提水式海水养殖池塘;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新建设施渔业项目。
2.摸底时间。请按照《实施方案》和本申报通知要求,认真摸底本辖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填报《2025年市级水产养殖奖补资金需求汇总表》(详见附件),于2025年6月20日前盖章报送我局。
二、项目分配法资金申报
1.申报项目。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推广项目,深远海装备养殖平台配套奖励。
2.申报时间。请按照《实施方案》和本申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同步报送:csjbdd@163.com)。
三、其他事项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福州开展以上水产养殖项目的,与大陆企业享受同等补助待遇。
附件:2025年市级水产养殖奖补资金需求汇总表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林洁梅, 电话:87312712,传真:8353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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