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水产良种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海渔〔2014〕154号)以及《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修订<福州市水产良种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榕海渔〔2018〕303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市级水产良种场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水产育苗场(包括新申请认定获评市级水产良种场有效期满需重新认定的)申报,并择优行文推荐上报。
2.请组织申报单位按照《福州市水产良种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以及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两份(需同时报送盖章扫描版PDF)报我局。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5月23日
(联系人:林洁梅, 电话:87312712,邮箱:csjbd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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