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投诉举报渠道,深入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相关要求,即日起设立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受理范围为乡村振兴资金(设施渔业项目资金)使用监管、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水产领域食品安全)等方面问题。投诉举报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不得虚构、夸大、捏造实事,不得诬告、陷害他人。鼓励实名举报,提供真实姓名、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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