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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规范和加强我市渔业资源与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增殖放流的重要作用,为水产养殖排放口管理、海洋环境预报工作提供依据,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联合制定了《福州市渔业资源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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