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响“海上福州”国际品牌,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优化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和福建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闽农经〔2024〕4号)、《福州市农业局 福州市林业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优质社和家庭农场优质场认定工作的通知》(榕农综〔2024〕141号)文件精神,我局拟修订《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品牌专项资金实施方案》部分内容(具体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4年8月16日至8月26日),欢迎公众对公示事项予以监督。
联系部门及电话: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与法规处 83338557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 83301470
特此公示。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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