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80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发2024年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细化安排方案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服务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25号),经我局2024年第10次局务会议研究同意,拟切块下达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省级“水乡渔村”休闲渔业专项资金各15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6月28日至7月4日)。如有异议,可向市海洋与渔业局反映。
联系部门及电话:
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83335190
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83301470
市海洋与渔业局渔业资源与发展处:83323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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