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渔业资源与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拟订了《福州市渔业资源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就上述《管理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讨论,并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于2023年6月19日前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
1. 邮寄地址: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邮编:350002,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号楼530室。
2. 传真:0591-83318334,传真件请注明“《福州市渔业资源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意见建议”。
附件:《福州市渔业资源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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