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助力乡村渔业产业振兴,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有关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海渔规〔2023〕10号)之《福州市水产养殖奖补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2024年市级水产养殖奖补资金申报、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素分配法资金摸底
1.摸底项目。(1)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试点):重点支持鳗鱼养殖、提水式海水养殖池塘;(2)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
2.截止时间。请按照《实施方案》和本申报通知要求,认真摸底本辖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填报《2024年市级水产养殖奖补资金需求汇总表》(详见附件),于2024年6月20日前盖章报送我局。
二、项目分配法资金申报
1.申报项目。(1)新品种引进新技术应用推广项目;(2)深远海装备养殖平台配套奖励。
2.申报时间。请按照《实施方案》和本申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8月31日(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同步报送:csjbdd@163.com)。
三、其他事项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福州开展以上水产养殖项目的,与大陆企业享受同等补助待遇。
附件:2024年市级水产养殖奖补资金需求汇总表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5月24日
(联系人:林洁梅, 电话:87312712,传真:8353731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