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1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在长乐区东洛岛附近海域查获一艘未刷写船名号、船籍港的钢质框架泡沫船。经查,该船涉嫌属于涉渔“三无”船舶,当事人孙某某供述该船是从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购买的,船舶日常停靠点在霞浦县长春镇洪江村码头。
船舶特征如下:该船主船体材质为钢质,水线以上涂黑色油漆,水线以下涂红色油漆;船舶总长为16m,型宽为4m;主机无铭牌,主机功率不详,船甲板上有4张张网网具,1台起网机,1台吊杆。
如对上述船舶产权归属有异议的,请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船舶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向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主张权利。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单位将对上述船舶进行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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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