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护我市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拟于2024年4月19日开展鲢、鳙、香鱼和团头鲂苗种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放流时间
2024年4月19日9:30开始。
2、放流品种、数量、规格
鲢,数量为10万尾,规格≥12cm;
鳙,数量为5万尾,规格≥12cm;
香鱼,数量为2万尾,规格≥4cm;
团头鲂,数量为3万尾,规格≥6cm。
3、放流水域
闽江水域仓山段。
放流期间,禁止在放流水域从事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的和破坏放流苗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536732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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