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鲢、鳙、香鱼和团头鲂苗种增殖放流活动的公示
时间:2024-04-16 10:31
 

 

为养护我市渔业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拟于2024年4月19日开展鲢、鳙、香鱼和团头鲂苗种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放流时间

2024年4月19日9:30开始。

2、放流品种、数量、规格

鲢,数量为10万尾,规格≥12cm;

鳙,数量为5万尾,规格≥12cm;

香鱼,数量为2万尾,规格≥4cm;

团头鲂,数量为3万尾,规格≥6cm。

3、放流水域

闽江水域仓山段。

放流期间,禁止在放流水域从事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的和破坏放流苗种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591-83536732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4月16日

来源:海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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