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局审定拟实施的2023年福州市远洋渔业专项资金“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奖励”审核结果(详见附件1、2)及第一批拟分配方案(详见附件3)公示如下,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欢迎公众对公示事项予以监督。
联系部门及电话: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83365267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 83301470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科外处 87910672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福州市远洋渔业专项资金“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奖励(申报2021年度项目)”申报审核表
2.2023年福州市远洋渔业专项资金“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奖励(申报2022年度项目)”申报审核表
3.第一批2023年福州市远洋渔业专项资金“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奖励(申报2021年度项目)”拟分配方案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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