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23年福州市远洋渔业专项资金“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奖励”审核结果及第一批拟分配方案的公示
时间:2023-11-02 10:22
 

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局审定拟实施的2023年福州市远洋渔业专项资金“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奖励”审核结果(详见附件1、2)及第一批拟分配方案(详见附件3)公示如下,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日至11月9日),欢迎公众对公示事项予以监督。

 

联系部门及电话: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    83365267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机关党委  83301470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科外处    87910672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福州市远洋渔业专项资金“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奖励(申报2021年度项目)”申报审核表

2.2023年福州市远洋渔业专项资金“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奖励(申报2022年度项目)”申报审核表

3.第一批2023年福州市远洋渔业专项资金“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奖励(申报2021年度项目)”拟分配方案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11月2日

来源:海渔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