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公布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及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三定”规定,依法公布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权责事项共190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105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监督检查8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其他权责事项60项。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做好结果公布、报备工作。
附件: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权责清单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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