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3年) | ||||||
序号 | 抽查事项名称 | 牵头部门 | 抽查对象(行业企业、产品、项目等) | 抽查比例 | 检查事项 | 抽查时限 |
1 |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 水产与质量监督处、执法支队、技术中心 | 水产养殖主体 | 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 | 1.检查持有证书情况。检查养殖场、苗种场是否持有养殖证、苗种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2.检查养殖生产情况。重点对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产地水产品和水产苗种兽药残留、违禁药品残留进行检测。 |
2023年4-12月 |
2 | 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后的监督检查 | 水产与质量监督处、执法支队、技术中心 | 获得无公害水产品证书的水产养殖企业 | 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 | 1.检查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证书取得情况。 2.检查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证书实施情况。 3.检查获得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履行义务情况。 |
2023年4-12月 |
3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利用的监督检查 | 渔业资源与发展处、执法支队 | 2023年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利用的监督检查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市场主体 | 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 | 检查本辖区由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审批的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包括附录1、《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附录2、《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附录3、《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特许捕捉证、人工繁育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以及实施情况等。 | 2023年4-12月 |
4 | 捕捞许可检查 | 渔船渔港与防灾减灾处、执法支队 | 2023年捕捞许可检查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市场主体 | 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 | 1.检查捕捞许可证取得情况。 2.检查捕捞许可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及规格、捕捞品种等是否与捕捞许可证书一致。 3.检查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缴纳情况。 4.检查捕捞许可终止后有关义务履行情况。 |
2023年3-12月 |
5 | 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检查 | 渔船渔港与防灾减灾处、执法支队 | 2023年渔业船网工具指标的检查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市场主体 | 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 | 检查《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取得情况、实施情况。 | 2023年3-12月 |
6 | 渔业船舶安全的检查 | 渔船渔港与防灾减灾处、执法支队 | 2023年渔业船舶安全的检查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市场主体 | 每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 | 1.渔业船舶各类证书持证情况。 2.船员持证情况。 3.船名刷写情况。 4.有关航行安全的通信、救生、消防设备,以及渔业船舶无线电台(站)设置、渔业船舶自动识别海上移动标识(MMSI码)等的配备情况。 5.临水作业人员穿着救生衣情况。 |
2023年3-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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