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监管事项 | 主要依据 | 本部门及具体责任事项 | 相关部门及具体责任事项 | 局牵头责任部门 | 相关配合部门 | 备注 |
1 | 处理境外涉我市的突发事件 |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1〕83号) | 市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处理境外涉我市的突发事件。 |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1.负责牵头处理境外涉我省的突发事件; 2.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维护我市机构、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工作。 |
外经科技处 | 渔船渔港管理处、水产产业处、执法支队等 |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牵头 |
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安全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旅游局、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配合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处理境外涉我市的突发事件。 | |||||||
2 | 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 | 1.《野生动物保护法》 2.《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3年国务院批准,农业部发布) 3.《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9号) 4.《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发布, 2011年国务院修订) 5.《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3年福建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7年、2012年省人大常委会修改) 6.《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农业局(中共福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榕委办﹝2015﹞12号) |
市海洋与渔业局承担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责; | 市农业局负责除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园林局管理以外的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责; | 资源环境保护处 | 执法支队 | |
市林业局承担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职责,负责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职责; | |||||||
市园林局承担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内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职责。 | |||||||
3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监管 | 《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农业局(中共福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榕委办﹝2015﹞12号) |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环节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 | 市农业局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含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并负责会同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分工协作,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职责落到实处。 | 水产产业处 | 执法支队 | |
4 | 水产养殖用兽药监督管理 |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 |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养殖中的兽药使用、兽药残留检测和监督管理以及水产养殖过程中违法用药的行政处罚。 | 市农业局负责水产养殖用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 | 水产产业处 | 执法支队 | |
5 | 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 | 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暂行办法的通知》(闽政〔2008〕15号) 2.《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榕政办〔2015〕58号) |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域海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监管工作。 | 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 执法支队 | |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监管工作。 | |||||||
6 | 食品安全监管 | 1.《食品安全法》 2.《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榕政办〔2014〕55号) 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榕政办〔2015〕57号) |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 市市场监管局: 1.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监管; 2.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 3.负责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管; 4.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5.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以及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发布,协调或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
水产产业处 | 执法支队 | |
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 | |||||||
7 |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榕政办〔2015〕57号) |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水产品从养殖、捕捞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 | 水产产业处 | 执法支队 | |
8 | 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管理 | 1.《海域使用管理法》 2.《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榕政办〔2011〕96号) |
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毗邻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的管理和监督。 | 海事管理部门负责海域采砂临时用海涉及的海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 海域与海岛管理处 | 执法支队 | |
公安(边防)部门负责海域采砂临时用海的治安管理工作。 | |||||||
交通(港口)部门负责采砂船停泊临时用海的管理工作。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