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福州开启“休渔模式”
时间:2026-04-21 09:48

  福州市2026年海洋伏季休渔规定发布,2026年福州市海域休渔时间统一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伏休期间禁止代冻、转载、运输、收购、加工、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伏季休渔对象为除单一钓具作业渔船外的所有捕捞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所有应休渔船应于5月1日12时前回到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确需省内跨县、跨设区市修船的,必须由船籍港和停泊港地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伏休期间不得变更作业类型、作业方式(变更为休渔时间一致或更长的作业除外)。确需租用休渔渔船进行教学、科研等特殊活动的,应按有关规定报省海洋与渔业局审批。

供稿: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渔船渔港与防灾减灾处 林靖

审核:李芳

来源:海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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