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召开全市渔业生态环保工作推进会暨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部署会。市海渔局陈明东副局长、林海涛副局长、局机关相关处(室)、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参会,陈明东副局长主持。
会上,各县(市)区针对第一、二、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第一、二轮福建省生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作了汇报,重点汇报了鳗鱼养殖整治、海上养殖转型升级、提水式海水养殖整治、养殖尾水治理、水口库区(闽清段)淡水网箱养殖整治、超规划海上养殖整治清退、养殖证应发尽发、渔船渔港污染防治等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举措。局机关相关处(室)、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针对各自涉及的渔业生态环保工作发言,同时对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一步工作及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林海涛副局长对全市渔业生态环保和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作出了部署。陈明东副局长传达了省海渔局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的相关精神,同时对全市渔业生态环保工作作了总结讲话。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同时认真落实第一、二、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和第一、二轮福建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加快推动渔业生态环保相关问题整改。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认真对待此次督察,做好督察迎检工作。二要落实整改到位。坚决落实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各项要求,加快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任务落实。三要摸排自查不足。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主动把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四要健全长效机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整改机制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供稿:渔业资源与发展处 张菲晓
审核:黄新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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