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支队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9月26日,支队召开2023年中秋国庆节前警示教育暨集体廉政提醒谈话会议,对清廉过节、文明过节作出部署,明确要求。支队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的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以及省纪委监委公布的6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案例中贪污侵占、滥用职权、违规套取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醒支队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镜、以案为鉴,自省自律,自觉做纠“四风”、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
支队长林步达提出4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思想上的“总开关”。支队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杆,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自觉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当好行为上的“标志杆”。支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做清正廉洁的模范,既要学习在前、工作在前,又要守规在前、挺纪在前。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安全堤”。各科室、大队负责人,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在严于律己的同时,把高的标准立起来,把严的要求落实下去,逐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特别是廉政风险点高的重点岗位人员,要根据岗位特点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四是要切实加强“中秋国庆”假期值班执勤工作,确保到位在岗,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供稿: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许珍
审核:黄新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