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现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我局对 2022年底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我局 2023年第 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