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稻渔综合种养项目
(一)农田改造验收标准
1.鱼沟:占田地面积的5%及以上,沟宽60厘米及以上,沟深40厘米及以上。鱼沟可根据田块大小挖成“一”字、“十”字、“日”字、“田”字、“丰”字、“井”字等形状,并与鱼溜连通。
2.鱼溜:稻田养鱼的要求鱼溜占田地面积的1%及以上,且单个鱼溜水面面积3m2及以上,溜深1米及以上,方形或圆形,多在田块的低洼处,与鱼沟或中心沟相通,鱼溜四周用砖砌水泥粉刷、预制板、石板等不易腐烂的环保材料构成。
3.鱼沟、鱼溜合计面积不得低于农田总面积的6%,不得超过农田总面积的10%。
4.田埂:高和宽各要求40厘米以上,并锤打结实。
5.进排水:每个田块进排水口各开一个,根据实际情况设溢洪缺口。根据田块情况,上一块田的排水口作为下一块田的进水口,实行串联。
6.拦鱼设施:每个田块应配备必要的拦鱼设施,一般在进排水口安装拦鱼栅。
7.引虫灯:每个鱼溜配一盏引虫灯。
(二)投苗量标准
表中未列的养殖品种可参照类似品种确定投苗量。
养殖种类 |
规格 |
投苗量(公斤、尾/亩) |
备注 |
鱼类 |
20g-100g/尾 |
100尾以上/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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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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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公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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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莲(茭)虾蟹综合种养项目
1.沟:占田地面积的10-15%,沟宽1.5米及以上,沟深80厘米及以上。
2.田埂:高50厘米以上,埂面宽40厘米以上,并锤打结实。
3.进排水:每个田块进排水口各开一个,根据实际情况设溢洪缺口。根据田块情况,上一块田的排水口可以是下一块田的进水口,实行串联。
4.防逃设施:每个田块应配备必要的防逃设施。
5.投苗量标准
养殖品种 |
规格 |
投苗量(公斤、尾/亩) |
备注 |
虾、蟹类 |
4-5厘米以上 |
4000尾以上/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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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蟹类 |
30g/尾以上 |
30公斤以上/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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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莲(茭)种植量:每亩种植的莲藕量不低于150株;每亩种植的茭白量不低于800株。
三、稻螺综合种养项目
1.田埂:高40厘米及以上,埂面宽40厘米及以上,并锤打结实。
2.进排水:每个田块的进排水口分开。
3.螺种投放:每亩投放种螺20公斤及以上。
4.防逃设施:每个田块应配备必要的防逃设施。
四、面积要求与核算
1.总面积应达10亩及以上。
2.使用GPS测量仪作为测量工具,测量稻、莲、茭田面积(含田埂)作为奖励面积计算依据,项目周边的管理房、道路、配套鱼种池等不列入奖励面积。
五、申报材料要求
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建设前、中期投苗生产、后期收获照片(可在验收时提供);
3.购买水产种苗凭据;
4.业主工商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福州市稻(农)渔综合种养项目验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