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市鱼丸协会: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福州鱼丸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福州鱼丸品牌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21〕101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加快福州鱼丸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2〕71号),结合《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海渔〔2021〕1547号)和《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海渔〔2021〕150号),《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榕海渔〔2021〕155号)和《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榕海渔〔2021〕16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加快福州鱼丸产业发展六条措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附件:《加快福州鱼丸产业发展六条措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7月12日
(联系人:吴旭晖,联系电话:83536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