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州市 近岸海域赤潮灾害渔业应急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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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
为建立健全赤潮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全面提高赤潮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我局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赤潮灾害渔业应急预案》、《2020年福建省近岸海域赤潮灾害渔业应对工作方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加强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编制《福州市近岸海域赤潮灾害渔业应急预案》,现将本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福州市赤潮灾害应急预案》(榕政综〔2007〕318号)、《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赤潮灾害应急工作程序》(榕海渔〔2014〕564号)同时废止。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