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渔局 时间:2020-01-08 15:37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64层,邮编:350007;电话:83335190;传真:83318334)。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1、提升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不断完善部门网站建设,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栏目。在公开时间上做到及时,在公开程序上做到逐级审核、加强监督。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关注社会舆论点,加强了舆情收集研判,针对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2、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在公开属性、定密方面,公文编制从拟稿到签发层层把关。完善依申请公开回复办理流程,对从接受申请、申请表审核、登记及交办和回复办结告知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化设置。

我局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建设“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的建议提案,做到及时公开,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

3、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等情况。近年,在传统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介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建设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载体,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局领导带头明确开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创新与福州日报社深入合作,主动采取宣传外包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手段,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海上福州”等新兴媒体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切实解决更新慢、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官方微信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杜绝错误和失误,没有出现信息发布失当现象。

2019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并全部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公开。其中涉及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公开项目2项,具体为《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福州市市、县、乡级海洋与渔业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在通知公告栏发布各类社会关切条目104条,内容涉及企业补助、人员招聘、政府采购等方面内容。在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策解读”专栏,2019年度解读和转发了各类政策解读5条。向社会公众解读了《<福建省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文件。

4、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进一步深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及“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办事要求,积极调整办事指南对应事项。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不定期通过网站公示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及时汇总形成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5、加强单位联动推动。我局主动配合市大数据委开展政务信息共享工作,按照市大数据委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政务数据共享服务,主动共享相应的政务数据。主动配合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各项工作,按时回复各项市民投诉与建议、解释政策,帮助市民答疑解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8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2

0

66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154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覆盖面不够广。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推动普通公文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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