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2-3000-2025-0001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成文日期: 2025-05-26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发文字号: 榕海渔函〔2025〕80号
- 发布日期: 2025-05-3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63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监管的建议》(第163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其作为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快推进水产领域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提升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针对此建议,已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一、加强工作部署。一是我局结合福州市水产养殖现状,制定《福州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具体监测任务数、监测品种和检测项目,系统安排全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二是预算市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经费200万元,用于我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采样、检测、宣传培训等相关支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工作落实。
二、提升监测质量。我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承担机构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认证(CATL)。同时,委托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对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质量监督,随机抽取样品总数10%开展复查验证,根据复查验证结果评价检测质量,进一步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
三、加强风险排查。一是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根据检测结果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对每个县(市)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评价,并根据分析报告督促相关县(市)区通过现场调查、执法检查、宣传教育、跟踪监测等方式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防止不合格水产品流入市场。二是我局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水产品的通报,组织县(市)区渔业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倒查工作,加强水产品产地准出监管,从源头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建设追溯体系。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十条措施》,督促指导养殖企业做好“一品一码”追溯信息录入上传、水产品合格证/“一品一码”追溯凭证开具以及追溯标签跟随等工作,督促养殖户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2024年全市纳入福建省食用水产品合格证/“一品一码”全程追溯系统生产主体599家,三项记录数60206条,赋码数18781条,赋码率94.04%。2025年,截至目前纳入追溯系统生产主体578家,三项记录数20246条,赋码数8193条。
五、推动协同监管。为进一步提升闽东北协同发展区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协同监管水平,我局牵头在宣传培训、技术交流、交叉抽检、风险预警、协同执法、异地溯源等六个方面建立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协同监管机制,推动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问题互商、共同发展。目前,我局已拟定闽东北协同发展区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协同监管协议文本,正在征求相关地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六、开展专项整治。2025年4月,我局启动水产领域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水产品药残超标、准入准出衔接、重点问题品种监管等方面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细化安排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和整改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水产领域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投诉举报渠道,深入查找群众反映强烈的水产领域食品安全问题线索。
七、组织宣传培训。一是定期组织养殖从业者、检测人员、县级渔业部门及乡镇管理人员等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邀请专家现场授课,通过药残限量规定讲解、典型案例分析、法律法规学习等,增强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帮助养殖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限量意识。二是组织县(市)区结合福州市“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水产品安全现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材料、政策解读等方式,进一步科普水产养殖安全用药知识,提升养殖从业者依法依规开展养殖生产意识。
八、建立应急机制。一是我局制定《福州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生命安全和产业健康发展。二是根据我市应对赤潮灾害工作实际,我局印发《福州市近岸海域赤潮灾害渔业应急预案的通知》,建立赤潮监视监测与预警机制,有效加强赤潮期间相关海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止含有生物毒素不符合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起捕上市,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我市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抓好水产品稳产保供和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严格落实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对于检测发现问题水产品,坚持摸清来源,举一反三,严格监管,将风险隐患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在赤潮高发期,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加强赤潮灾害防范技术指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强化监测结果运用,深化检打联动,对养殖过程中使用禁(停)用药物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向社会公布不合格水产品信息,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三是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广泛普及《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帮助养殖从业者牢固树立禁(停)用药物不得使用和产品“不合格不上市”的意识,营造规范用药良好社会氛围。四是进一步强化水产领域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信息核查、质量抽检、执法检查等手段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对问题线索排查不到位、专项整治不重视、工作力度不大的县(市)区,严格督促整改。
领导署名:林海涛
联 系 人:林桂娇
联系电话:83335149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5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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