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2-3000-2022-0001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成文日期:2022-04-19
- 标 题: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94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海渔〔2022〕63号
- 发布日期:2022-04-22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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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类别:A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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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94号建议的答复 |
张翼代表:
《关于加强渔业减船转产补助资金使用监管的建议》(第1294号)由我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切实提升渔民再就业能力
一是创造就业机会。市人社部门依托基层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摸清辖区转产转业渔民数量,建立实名登记台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就业帮扶周等求职招聘活动,以直播带岗、送岗入乡入户形式,将优质招聘岗位面对面推荐给转产转业渔民。按月收集市重点企业岗位招聘信息,发布在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摇工作app、福州人社就业等求职招聘平台,并制成招聘海报在全市乡镇、村社张贴,提高传播覆盖面。每周五在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举办固定现场招聘会、行业专场招聘会。做好多渠道开发保洁、绿化养护等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转产转业渔民。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榕财社〔2019〕69号)文件规定,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培训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转产转业渔民),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500-3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为助力我市乡村振兴,自2019年完成减船任务以来,我局积极开展渔民综合技能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渔民综合素质,提升减船渔船民的从业能力和水平。今年计划为全市渔业船舶、水产养殖的从业人员免费培训58期,参训人数2656人。三是出台政策扶持。为进一步引导减船转产的渔民发展水产养殖业,2020年12月将设施渔业奖励政策纳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十四五”期间鼓励支持渔民发展普通工厂化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全塑胶渔排养殖等养殖模式,对落地的设施渔业项目给予相应的补助。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渔民再就业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对转产转业渔民开展针对性的技术培训,特别是为减船而退出捕捞业的渔船民提供养殖技术、病害防治、苗种和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培训服务,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
二、关于解决转产转业渔民的养老保险
随着我国《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已基本建立,转产转业渔民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不同类型的社会养老保险:一是转产转业渔民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行选择200—3000不同档次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享受相应标准的养老保险待遇,多缴多得;二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1月1日起,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3676元至18379元之间自行申报缴费,即年缴费在8822.4-44109.6元之间),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是转产转业渔民若实现再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及本人按工资总额基数分别16%和8%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三、关于减船转产项目的实施和后续监管
2015-2019年,以国家安排减船补贴为手段,逐年压减海洋捕捞渔船总功率和数量,逐步降低捕捞强度。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中央统筹资金相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16〕168号)要求,我市坚持渔民自愿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以国家赎买渔船的方式支持渔民和企业自愿退出海洋捕捞业。截止2019年底,共完成压减渔船数798艘,压减功率数20833千瓦。
1.规范减船转产项目的组织实施。减船转产工作按照属地负责原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的海洋捕捞渔船所有人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提出减船转产的申请,填写《海洋捕捞渔船自愿减船转产申请书》,签订《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协议书》,承诺今后不再购置、新建捕捞渔船从事渔业捕捞生产。各县(市)区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各种形式,对列入减船转产项目的渔船名录和补助资金数量等相关内容按照程序予以公示,并按照“先减后补”的方式,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渔船所有人发放减船转产补助资金。
2.做好减船转产项目的后续监管。自2019年底完成减船转产项目以来,我局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一是各县(市)区渔业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对申请过减船转产的渔船所有人严格把关,其名下不再拥有、购置渔业船舶继续从事捕捞生产。二是各级渔业执法机构加强海上巡查,严格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乡镇船舶非法捕捞行为。三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组织实施涉渔“三无”船舶整治工作,开展“封港清查”行动。该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开展专项行动148次,出动执法人员9236人次,开展联合执法1555次,排查船舶建(改)造厂120家,拆解涉渔“三无”船舶34艘,有力震慑涉渔“三无”船舶违法违规行为。
下一步,我局将要求各县(市)区渔业部门将减船转产的渔船民名单推送给乡(镇)政府,由乡(镇)、村(居)加强对这类减船转产人员的跟踪监管和政策宣传,引导其不再参与捕捞生产活动。目前我市没有对违反减船转产承诺采取惩戒措施的依据,今年我局将组织相关处室对减船转产的渔船民现状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并掌握这类群体转产后的工作和生活现状。今后若国家、省里再出台相关的补贴政策,我局会主动作为,积极呼吁出台相关违反承诺的惩戒规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市海洋渔业工作给予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林燕忠
联 系 人:郑春桥
联系电话:83351751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2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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