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2-2700-2020-0002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成文日期:2020-06-23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海洋与渔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海渔〔2020〕141号
- 发布日期:2020-06-3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
为巩固我市海洋与渔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我市海洋与渔业信用监管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福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福州市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农业局关于调整印发农业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海洋与渔业实际,我局制定了《福州市海洋与渔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福州市海洋与渔业领域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海渔〔2017〕495号)失效。
附件:《福州市海洋与渔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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