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2-0900-2017-0001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成文日期:2017-07-11
- 标 题: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73091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海渔〔2017〕347号
- 发布日期:2017-07-11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做大“海丝文化”的建议》(173091号)收悉。根据我局职责,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榕委发[201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市休闲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于2014年下发《开展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榕海渔[2014]227号),首次在我市开展市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共认定市级休闲渔业(观赏鱼)示范基地、休闲渔业(垂钓)示范基地、滨海渔事体验渔村文化示范基地共23家,其中连江县赶海一号、福州渔歌汇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等属于市级休闲渔业基地的代表,将渔业生产体验和休闲娱乐有机融合,让游客体验了海韵渔风的休闲观光体验。通过市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引导一些发展潜力大、业态较为成熟、具一定品牌优势明显的市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8家成功申报省级“水乡渔村”项目。
下一步,我们将从两个方面入手继续加强支持,提升我市休闲渔业项目的活力。
一、对现有的休闲渔业基地进行升级改造补助
现有的休闲渔业项目中大部分是在多年的渔业生产活动基础上发展而来,硬件设施原始、简陋。项目单位应以市场为导向,做好该基地区域建设规划,打造适合不同消费人群的休闲路线,升级完善吃、住、玩等硬件设施,建立健全基地管理体系等。
二、重点补助涉渔活动创新项目
现有的项目中大部分涉渔活动是垂钓,参与人群较专业、小众。项目单位应依托当地渔业渔村文化,开发、策划多方位的渔业活动供全家人多日观赏、体验。形成集吃、住、行、玩、购、游为一体的综合性基地。
领导署名:陈宗明
联 系 人:唐雯静
联系电话:83335149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7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