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2-1200-2017-0001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成文日期:2017-07-11
  • 标    题: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73033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海渔〔2017〕346号
  • 发布日期:2017-07-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73033号提案的答复
榕海渔〔2017〕346号
来源: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17-07-11 00:00

九三学社福州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我市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委员们对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关注和支持。现根据我局监管职责答复如下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一是全体动员部署。组织全市10个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召开2017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交流2016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和经验,部署今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签订责任状。与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订《2017年水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年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三是确立工作重点。印发《2017年福州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加大基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从养殖源头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以全市水产养殖龙头企业、无公害认证企业为重点,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树立质量安全自律意识。二是通过县级渔业主管部门与当地水产养殖企业签订《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印制3000册《水产养殖三项记录本》发放至养殖企业,要求按期填写,并通过日常巡查督促落实。

3推行健康养殖模式一是推进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和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的部署,根据省厅《关于推进2017年渔业标准化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渔业企业、渔民合作社和渔业养殖大户逐步推进标准化生产。目前,全市已完成6000多亩。二是大力推广质量追溯、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建设鼓励水产养殖企业积极创建第十一批农业部健康养殖示范场,推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先后认定无公害水产品产地209家,认证产品275个;拥有24家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企业21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三是配合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配合质监部门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截至目前,我市渔业项目拥有4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3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2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包括南美白对虾、鲍鱼、鳗鲡、罗非鱼等我市主要养殖品种。

4、开展三级抽样检测。一是安排年度抽检任务。2月初,制定《2017年水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抽样检测工作方案》,安排市本级760批次水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抽样检测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市本级水产品抽检191批次,合格率100%。二是配合开展部、省抽检。积极配合农业部、省厅在我市开展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例行监测36批次、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22批次。组织三区七县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人员14人参加省级快检培训。三是配合市食安办做好2000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水产品质量检测任务分解、招标工作。

5、加强病害防控监测力度。一是加强病害防控。制定《福州市主要养殖区水生动物疫病、病害监测方案》,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在福清、连江、罗源、闽清、长乐等我市主要养殖区,开展对虾白斑综合征、草鱼出血征、鲍立克次体病等8种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并对全市养殖对虾、鲍鱼、鳗鲡等6个品种开展水生动植物病情测报,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二是开展赤潮监测。每年的赤潮高发期的4月至6月,每周开展2次赤潮加密监测,完善赤潮监视监测体系;根据监测数据,及时预测、分析海域赤潮形势,编报赤潮信息简报通过短信平台向养殖户发送赤潮防预警信息,指导渔民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处置措施,减少或避免灾害损失。今年6月,闽南地区发生食用贝类中毒事件,我市虽未受影响,但市海洋与渔业局从6月10日至26日先后三次组织沿海县区渔业部门,组织开展贝类产品贝毒风险排查,共采集市民食用的大宗贝类产品18批次,送有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送检的样品均未检出贝毒。

6、加强监督执法。一是大监督抽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和2017年水产养殖非法使用禁用药物专项执法行动,落实生产、用药、销售三项记录,严厉打击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药物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02人次,立案查处2起药残超标苗种场,罚款2万元,销毁问题苗种19万尾,实现水产品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率100% 二是实行水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设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通过“黑名单”企业限期整改和动态管理制度,推动养殖单位安全生产。

7、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结合专项执法检查,除对水产种苗企业、重点水产养殖企业及养殖基地养殖行为进行生产、用药和销售等记录进行法检查对养殖户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进行宣传,提高了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二是以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健康养殖技术为培训重点,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教育广大生产经营主体知法、懂法、守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积极参加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在全市范围举办“水产品质量安全主题日”活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进渔村活动,印刷水产品质量安全手册河鲀、织纹螺等宣传材料7000发至区,提高人民群众食用河鲀、织纹螺危害性的认识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平台,继续加大源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努力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

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宗明

人:罗燕

联系电话:83335149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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