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2-1200-2017-0001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成文日期:2017-07-13
  • 标    题: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72019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海渔〔2017〕349号
  • 发布日期:2017-07-1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72019号提案的答复
榕海渔〔2017〕349号
来源: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17-07-13 00:00

市农工党

《关于加大增殖放流力度推进我市海洋与渔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第17201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展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是恢复渔业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贵单位提出的几点建议,有利于促进增殖放流工作,更好地建设我市海洋生态文明,现将落实情况反馈如下:

一、科学规范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委托厦门大学对福州市(闽江口)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效果进行评估,为科学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供技术支撑。为提升放流效果,开展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前,召开专家咨询会,兼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物种,研究优选增殖放流品种,突出地方特色物种恢复与保护,改善水域生物多样性。今年上半年已放流鳗鲡、黑鲷、鲢鱼等各类海(淡)水鱼苗共1.55亿(粒)。

二、加强舆论引导和宣传力度。落实“百姓富、生态美”行动,积极开展大规模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承办6月6日八闽放鱼日主会场活动。联合民间环保、宗教等社会组织、高校志愿者、学生等,举办多场增殖放流(科学放生)宣传活动。在南江滨望龙台公园设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公益平台,提高公众对增殖放流在参与度。通过开展现场会,设立宣传展板,发放放生科普宣传册,倡导科学放生,提高市民水生生物放生的规范性和科学合理性。

三、加强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与水利、环保、海事等部门协作,根据环保目标责任书、水污染防治计划等任务要求,从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优化养殖产业布局、海洋环境综合整治、陆源入海排污口清理等方面开展工作。2017年全市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达到70.8%。

四、加大伏休期间海上执法巡查力度。今年农业部对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进行重大调整,统一了伏休开始时间、延长了伏休时间、首次明确捕捞辅助船应同步休渔。为做好全市3085艘应休渔船的伏休监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周详方案、扩大宣传规模、全面调查摸底、坚持驻点监管、实施港口清点、强化执法检查,注重督导检查、发动群众举报等综合举措,形成了全方位、全覆盖的伏休监管局面。5月1日以来,共出动执法船艇65艘次,派出执法人员626人次,检查船舶55艘次,查获违法违规船舶27艘,罚款30.37万元,没收渔获物118.2吨,并销毁禁用渔具和不符合规定的渔具136张(套、个),查获涉渔“三无”船舶12艘全部予以拆解。目前我市捕捞渔船伏休形势基本平稳,无群体性违规现象。

 

领导署名:高琳

人:潘嘉祺

联系电话:83328774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7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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