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2-0900-2017-0001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成文日期:2017-07-04
- 标 题: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171061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海渔〔2017〕327号
- 发布日期:2017-07-04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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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伟奇委员: |
《关于确定连江县作为“海上福州”建设综合实验区的建议》(1710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确定连江县作为“海上福州”建设综合实验区的建议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发〔2016〕17号)文件精神,第二章第五节发展布局中指出,海上福州应尽快形成“一轴串联、四湾联动、全域共建”的联动发展阶段性战略格局,推动海上福州建设。
连江县发展海洋经济优势明显,海洋资源丰富、海洋经济比重高、海洋产业较为发达。“海上福州”共计195个项目,有30个项目落地在连江县,总投资540亿。连江县作为我市环罗源湾区域和闽江口区域重要经济体,是“海上福州”战略的重点建设区域。
目前福州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海洋经济示范区,《福州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已经省发改委、省海洋与渔业厅转报国家两部门。连江县作为示范区建设的重点建设区域,通过全国海洋经济示范区和“海上福州”项目实施、政策落实,将带动整个连江地区海洋经济快速发展。
二、推动海洋产业向连江县集聚发展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发〔2016〕17号)文件精神,第三章重点任务明确指出:
大力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四大海洋新兴产业集群,择优发展高端船舶、冶金、精细化工等现代临港工业,加快发展港口物流、海洋旅游等现代海洋,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其中有马尾船政(连江)特种船舶项目,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等28个项目落地连江,推动海洋产业向连江县集聚发展。
三、支持连江县建设海洋科研基地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发〔2016〕17号)文件精神,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六节强化科技支撑中指出:以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为契机,争取国家与省海洋主管部门的支持,加强与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及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合作,鼓励涉海企业与科研机构共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共建专业孵化器功能,聚集产业科技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高起点建设福州海洋研究院本部,打造海洋科技创新智库体系,利用虚拟研究院网络协同创新平台,推动海洋产业加快发展。整合地方企业和科研机构资源项目,创造有利条件引进国家级海洋科研机构或分机构、中试产业基地等落户福州。
目前需要初步选定项目承担单位和福州海洋研究院本部建设地址,由项目单位提出建设初步方案。经市委市政府组织专家组评估,若连江县符合建设条件,通过此项目落地可更好的推进海洋科研基地的建设。
四、支持连江县建设海洋人才基地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对接国家战略建设海上福州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委发〔2016〕17号)文件精神,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七节建设人才队伍指出:
制定实施中长期涉海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涉海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招聘、港澳台和海外领军人才引进、企业家培训、人才留住与发展等计划。加强与青岛、厦门、大连、上海等海洋强市合作,以联合办学、合作培训的形式引进教育、培训资源,形成专业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的支撑平台,建立福州市海洋战略性新兴人才培训基地。初步选定项目承担单位和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地址,由项目单位提出建设初步方案。经市委市政府组织专家组评估,若连江县符合建设条件,通过此项目落地可更好的建设海洋人才培养基地落户连江。
领导署名:陈 钰
联 系 人:高文耕
联系电话:83323185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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