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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支持、引导渔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渔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提升合作社发展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5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0年福州市市级渔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附件:2020年福州市市级渔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专项资金项
目申报指南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2日
(联系人:梁晓丹,联系电话:8333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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