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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榕政综〔2018〕214号)、《福州市部分渔业(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海渔〔2018〕372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2020年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水产养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0年福州市海洋与渔业结构调整(水产
养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3月30日
(联系人:林洁梅,联系电话:8731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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