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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支持、引导渔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渔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提升合作社发展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若干意见》(闽政〔2011〕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9年福州市市级渔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附件:2019年福州市市级渔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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