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2-0100-2021-0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 成文日期: 2021-01-14
  • 标    题: 关于印发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水产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海渔〔2021〕5号
  • 发布日期: 2021-01-19
  • 有 效 性: 废止
关于印发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水产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榕海渔〔2021〕5号
来源:海渔局 时间:2021-01-19 11:10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执法实践情况,我局制定了水产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现将经福州市司法局审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要求,严格落实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2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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