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2020年,我市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之《关于加快福州金鱼产业发展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原六条),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经我局深入调研,市委、市政府多轮研究,现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关于加快福州金鱼产业发展五条措施》(以下简称新五条)。
二、目标任务
聚焦种质资源保护、标准化养殖、品牌建设、电商营销等重点环节,强化政策引导和要素保障,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经营主体,全力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切实把“小金鱼”打造成为富民“大产业”,更好助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三、工作进展
福州金鱼实现金鱼年产值、品牌影响力、养殖企业数量、养殖技术、从业者数量、高端金鱼出口量六项全国第一。高端金鱼产量占全国80%,产值实现翻番,达到12亿元,带动了福州金鱼产业全面发展。
四、范围期限
本措施奖补对象为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金鱼市场主体与科研单位,开展金鱼养殖基地建设及参与金鱼品种保护选育的主体还应具有合法土地(或水域)使用权证明。同一事项的奖励按市级资金“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五、主要内容
“新五条”聚焦全产业链精细化发展,主要支持方向包括:支持新建金鱼养殖设施建设、打造线下综合交易市场、鼓励电商销售发展、加强金鱼种质资源保护以及加大品牌宣传推广力度。修订工作遵循“统筹整合、注重实效、精准扶持”的原则,政策有效期调整为3年。其中,第1-3条针对市场化主体进行鼓励,第4-5条为政府部门进行种质保护和品牌宣传。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第一条:支持福州金鱼养殖基地建设。鼓励使用如帆布池、玻璃钢养殖槽等新型金鱼养殖设施,支持新建或改建为更先进更环保的循环水养殖池,标准统一为150元/平方米水面面积。
第二条:打造福州金鱼线下综合市场。政策期内鼓励新建线下金鱼综合市场,给予最高100万元定额奖励。
第三条:推动福州金鱼电商发展。进一步培育金鱼电商销售主体向正规化、专业化发展,对年销售额达到100/300/500万元以上市场主体分别按2万/5万/7万元定额奖励。
第四条:开展金鱼种质资源保护。支持保护、选育具有稳定遗传性状的各类金鱼传统品种和涉危品种,保障福州金鱼“基因库”。
第五条:鼓励福州金鱼品牌宣传。支持开展福州金鱼系列宣传、福州金鱼比赛、福州金鱼临时展示和固定展示活动,对固定展符合条件的每年每缸奖励4万元,鼓励开设金鱼门店,进一步打造福州金鱼城市名片。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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