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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海洋与渔业2018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海渔局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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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海洋经济规划的中坚之年,全市海洋与渔业工作将围绕“不断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推进现代渔业转型升级,提升海洋渔业保障能力,加快海上福州建设,推动海洋与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促进我市海洋与渔业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强化服务意识,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一要加快推进“海上福州”建设,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强化督导督查、阶段评估,促进年度任务顺利完成。二要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做好首批16个入库项目资金分配及项目管理工作。三要启动国家级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四要完成我市第一次海洋经济调查成果发布和2017年度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工作。五要组建我市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库,培育新的海洋经济增长极。六要筹建福州海洋研究院。

(二)强化保护意识,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围绕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深入对接“蓝色海湾”、“生态岛礁”、“南红北柳”三大工程项目,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工作。一要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改善,力争2018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达标率达71.8%,自然岸线保有率达42.85%。二要强化海漂垃圾治理,安排600万专项资金,重点针对全市三级以上渔港等公共区域,深化沿海县(市)区海漂垃圾治理和考评工作。推进海岸带环境整治,打造罗源湾西北部万亩红树林湿地公园并推进申报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推进罗源、长乐、福清申报国家海洋局“蓝色海湾”项目;重点打造长乐“滩长制”工作试点。四要强化海洋资源养护修复,落实海洋捕捞渔船数量和捕捞量“双控”制度,压减船数178艘,严格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严格伏季休渔和违规渔具清理;开展各类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不少于3亿尾(粒)。

(三)强化统筹意识,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一要强化规划引领管控,按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对市级海洋功能区划进一步修改上报;配合城市总规试点工作,编制规划期到2035年的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二要强化重点项目用海保障,靠前服务,加快审查,加强上下沟通联动,全力助推省重点、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项目用海用岛报批工作。三要强化海域收储能力建设,依托福州市海域收储中心,开展海域采砂收储出让工作。推动海洋产权交易平台业务运行。四要强化海岛资源保护利用,加快长乐东洛岛整治修复,推动连江金牌岛、连江黄湾屿合理开发利用前期工作。五要深化海洋与渔业执法,抓好水上联勤执法、生态环保执法和各类渔船管理三大重点工作。

(四)强化转型意识,提升现代渔业发展水平

加快渔业转型升级,推进质量兴渔,推进渔业生产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力争水产品总产量年增长4%。一要精准扶持远洋渔业。尽快修订完善加快远洋渔业发展十条措施,促进远洋渔业持续发展;帮助滞留印尼渔船转场生产;加快老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吸引外地远洋渔业企业落户;推进我市远洋渔业企业开发南极磷虾资源;推进几内亚比绍、利比里亚等境外渔业基地建设;推进深海时代产业园和宏东远洋渔业产业园建设。力争2018年远洋渔业产量比增10%;总投资10.17亿元实施老旧远洋渔船更新改造计划51艘,年底建成投产23艘;争取农业部批准建设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2艘。二要加快养殖结构调整。科学编制市、县两级2018-2030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挖掘水产养殖空间,做到宜养尽养。发展工厂化养殖等设施渔业项目20000平方米以上,推广稻渔综合种养1500亩,推广海水网箱养殖应用饲料养殖试点;继续开展市级水产良种场认定工作和福州金鱼品种保种项目。三要深化水产品精深加工。协调财政部门,切实提高补助比例,鼓励水产加工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提高初级水产品加工比例。四要推进品牌渔业建设。办好渔业周·渔博会,继续引入亚太水产养殖展同期举办;改革福州渔博会运营机制,进一步深化市场化运作,引入国际顶级展览机构合作办展,快速提升展会国际化水平;力争举办全国金鱼大赛,加大福州金鱼品牌打造力度。

(五)强化安全意识,保障渔业民生安全

一要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组织实施海洋观测能力提升、海洋预报系统和微信公众号项目建设,以及渔港建设等一批防灾项目;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继续落实政策性渔业互保。二要加强渔业船舶管理特别是敏感海域渔船管控,加大涉渔“三无”船舶清理取缔力度完善老旧、木质渔船淘汰机制,推进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工作。三要加大渔业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演练,提升渔业安全救助能力四要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落实“一品一码”全过程、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三类基地监管软件投入运行,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实现监督抽查合格率稳步提升、药残超标案件全查处。

(六)强化廉洁意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一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在实处。二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廉政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关键环节和敏感节点的监督自查。三要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加强项目用海指导、渔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渔民各类培训、渔业科技下乡等服务。四要加强审批效能建设。推进职权下放衔接工作,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按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归集推送社会信用信息,强化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配合开展联合惩戒工作。五要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努力建设一支作风优良、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海洋与渔业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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