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案例
时间:2023-07-13 16:58
  

 

 

2023年5月18日1501时左右,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所属中国渔政35106船在闽江口6号浮筒附近海域执法巡查时,发现一艘钢质渔船正在该海域航行,船艏刷写“闽闽渔61588”,我执法人员向该船船长翁宝灼表明执法身份,并向其出示执法证件,在船长翁宝灼的陪同下对该船进行现场检查。经查:1.该渔船船艏刷写“闽闽渔61588”,船艉刷写“福州”字样,船体材质为钢质,船甲板有三个起网机,船上未发现渔获物和网具;2.该船上共有4个人员,该船船长翁宝灼现场提供了《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和《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等船舶证书,翁宝灼、翁建镇二级船长证书,江宝伙三级轮机长证书,船上有1个人员未能提供相关渔业船员证书;3.执法人员对该船船舶总长和船宽进行测量,现场观察主机型号,结果与《国内海洋渔船安全证书》记录的情况基本一致;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要求该船开到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码头接受调查。

经查,翁宝灼于2023年5月18日1501时左右驾驶“闽闽渔61588”船在闽江口6号浮筒附近海域航行时,船上有4个人员,其中3个人(翁宝灼、翁建镇和江宝伙)持有相应的渔业职务船员证书,符合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最低配员标准,另有1个人员(江李钢)未持有渔业船员证书,船舶所有人江美芳招用1个未持有渔业船员证书的人员在渔业船舶上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32000元整。

 

来源:海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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