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市防指启动“格美”台风Ⅳ级应急响应,我局立即开展部署,制发《关于做好第3号台风“格美”防范工作的通知》,强化应急值班,加密发送防台预警信息,要求相关县(市)区第一时间通知渔船、渔排、养殖平台、乡镇船舶做好撤离准备。
7月23日,按照预案要求,我局组织召开防抗“格美”台风部署会商会,防台应急小组副总指挥林燕忠召集防台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紧急部署防汛防台工作。各相关县(市)区提前行动,于23日12时,海上渔船全部进港避风,老弱妇幼全部撤离上岸。按照市防指会商会的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台风及各类次生灾害风险降到最低”的指示,连夜制定督导方案,向相关县(市)区派出6个督导组,开展“格美”防范督导工作。
7月24日下午,防台应急响应不断升级,我局再次召开应对“格美”台风部署会。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童桂荣强调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任务: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台风防御工作。各部门要迅速传达落实省、市防指防台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全力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做好渔船回港避风工作。截至目前,位于闽东渔场、闽中渔场、闽南渔场、闽外渔场和钓鱼岛海域的渔船已全部就近到港避风,船上人员全部撤离上岸。当前的工作重点是做好跟踪检查,防止回流。督促县(市)区将没有避风条件的乡镇船舶转移到安全的避风场所。同时通知内陆县区也要做好内陆渔船的防台风工作。
三是做好海上养殖渔排人员撤离工作。目前,全市沿海养殖渔排上的6616人已全部撤离上岸;深远海养殖平台工作人员26人已全部撤离。严禁人员在台风影响解除前私自返回渔排。
四是提醒县(市)区指导养殖户做好防范工作。本次台风登陆前后,可能因降水量较大,导致各湾区海水盐度在短时间内大幅下降,各县区要提醒养殖户提早做好防范工作。
五是关于回国避风的远洋渔船,要通知相关县(市)区落实属地防台风监管责任。停靠码头的渔船,要加强锚固,确保船上人员按要求全部撤离上岸;停靠船厂维修的渔船,除维修工作确需外,船上不得留有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