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市海渔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海涛带队到福清市渔溪镇开展鳗鱼养殖专项整治督导帮扶。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宋佯阳、渔溪镇副镇长郭联洪一同参加督导。
督导组一行现场走访了未安装尾水处理设施的3家鳗鱼养殖场,每到一家,详细了解鳗鱼养殖的面积、排水量、产量及效益等信息,指导养殖户因地制宜建设成本可控、成效可靠的尾水处理设施。
林海涛指出,鳗鱼养殖业主要切实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按照福建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养殖尾水治理,因地制宜建设尾水处理设施,兼顾经济效益和尾水治理成效,确保鳗鱼养殖可持续发展;福清市农业农村局和渔溪镇政府要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在完善优化“一场一策”整治清单的基础上,督促指导鳗鱼养殖业主落实整治措施,提升尾水监测合格率,同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鳗鱼养殖场企业申请尾水治理资金补助,减轻养殖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