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海洋与渔业局 时间:2017-01-19 09:40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6年政府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的要求。本报告全文分为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中国福州”门户网上,面向社会公开。(联系人:吴旭晖,联系电话:83356761)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6年政府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我局切实端正指导思想,理顺工作机制,优化网络系统,积极搭建信息公开服务平台,确保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一) 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我局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5条,移交档案馆15条。不断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开通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信息交流平台。在东部办公区大楼设置公告栏,积极组织做好内部政务公开工作。

   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海渔局设立窗口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截止12月31日,窗口共受理3139件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渔业捕捞许可 1828件(含到期证件批量换发1196 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27件、海域使用审核22件,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294见,渔业船员资格证书核发16件,其他公共服务类949件,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做到了零差错,无投诉,服务质量满意率100%。按照《福州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所承办的海洋与渔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录入,上网公开,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做到处罚幅度零裁量。2016年至今全市海洋类案件办结81起,渔业类案件办结163起。

   3、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主动发布2015海洋灾害公报、海域公报;推动水产品信息公开,共发布食品安全政策法规1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察、监督与执法的新闻38条,食品安全常识4条,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4、加强公开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本年度未发生农村土地(用海)承包信息权流转。

   5、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本年度有2条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二) 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建设“海上福州”,助推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充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职责和分工。设置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和信息公开受理点,由专人负责信息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等工作。

  (三) 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我局已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具体人员认真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相关机制和流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为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 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开通微博、微信等新媒体。2016年,通过微博等媒体发布相关信息约230条。同时,积极组织做好内部政务公开工作,对干部职工关注的财务收支、大件采购、费用补助、考勤记录、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等,采用公开栏的方式长期公开,做到内容详实,更新及时,重点突出,相关资料存档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通过主动公开目录和指南、在局机关大楼内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等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局已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4条,主要分为4大类,一类:规划信息类情况1条,占7.15%;二类: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占35.71%;四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占57.14%。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4条,通过市档案馆同步主动公布信息14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情况。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止点击率3966次。

   (四)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本年度截止至12月31日止,共发布政策解读文章10

篇,解读内容涉及面广泛,有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诉讼类的法律、生态损害国家损失索赔办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等各个方面的政策解读文章。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向社会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在机关政务公务栏公开办公电话、电子邮箱、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监督电话,开通全天候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举报电话。相关负责人积极主动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多渠道多方式回应社会各方对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网络申请公开6件,当面申请公开1件。历年累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件23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了解行业公共信息,已经通过电子邮件答复6件,单面函复1件。其中2016年度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7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累计金额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从福州门户网站反馈的情况来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公众满意度为100%。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增强公开透明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对此,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将继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落实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为: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突破口,进一步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甄别、梳理、审查操作细则,逐步探索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和规范程序,确保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得以全面、及时公开。

   二是规范公开行为。不断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舆情和敏感问题应对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评议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真实、透明,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

   三是提升公开服务水平。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功能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渠道,为公众创造的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环境。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5

43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5

43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7

2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

        2.网上申请数

6

1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7

2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8

8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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